| 关于家电下乡直补店申请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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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24 08:06 文章来源:三江县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关于家电下乡直补店申请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为减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申领财政资金补贴的手续,根据《自治区财政厅、商务厅关于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的通知》精神,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直补工作。现将申请办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直补店条件等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、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、加盟或授权的网点;
2、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并照章纳税;
3、必须具备销售信息审核录入系统的电脑设备和网络条件,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;
4、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,具备送货、安装调试、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;
5、店内必须有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;
6、已备案的销售服务网点,应在专区(专柜)或演示区醒目位置悬挂《家电下乡销售网店标识牌》;
7、为方便群众申请办理直补的销售网点须配置复印机;
二、申请程序
1、要求办理直补的销售网点向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;
2、填写申请表格,通过国税部门、经贸、财政部门审核认可;
3、审核通过后,直补销售网点与财政部门签定直补协议书。
三江侗族自治县经贸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
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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